如前所说,《语文课程标准》虽未硬性规定每课必分段,概括中心,但在第三学段的教学要求中明确指出:“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这些要求显然隐含着有关段落(表达顺序)、中心思想(思想感情)、写作特点(表达方法)方面的要求。不同的是,把达到这些要求的主动权还给了学生,即要学生自己去揣摩、自己去体会,自己去领悟。此外,过去提归纳、概括,属于理性判断,要求比较确切的“言传”。现在提揣摩、体会、领悟,弹性较大,既可理性地把握,也可感性地把握,既可使用口头语,也可使用书面语,还可以辅之以体态语。过去讲“概括中心思想”,大多固定在统帅全文的层面上,结论是唯一的,而“体会思想感情”则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去阐释。概括重结果,体会重过程;概括强调统一、规范,难以顾及学生的个体差异;体会重自主感悟,鼓励自由表达,关注学生的个性特征。
总之,教学结构的新变化,要求目标集中,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坡度减缓,过程明晰,方法得当。还要动静交替。快慢有节,收放有度,开合有效。使学生在语文学习中兴趣盎然,情绪饱满,想象丰富,思维活跃,言语畅达。
由于新的课文课程规定由五个板块组成,因此,除识字写字、阅读外,口语交际、习作、综合性学习都将作为一种新的课程形态成为语文教学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学生要背诵几十首古诗,要求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因此,还要注意提高教学效率,改变慢节奏、细嚼慢咽,几课时学一篇课文的现象。提倡长文短学,以一篇带多篇,通过学生自学、同学互帮、教师辅导的形式,逐渐培养学生自能识字、自能读书、自能作文的能力。